死者家屬索賠40萬元,起訴書與當事人說法不一
事發(fā)小區(qū)
“老人撞傷孩子后想逃走,我當時攔下他,是做了一件我認為對的事,現在老人家屬向我索賠40多萬,這太讓我難以接受了。”昨日上午,信陽市民孫女士講述了她的遭遇。今年9月23日晚,信陽市羊山新區(qū)博士名城內一老人疑似撞傷男童后想要離開,孫女士阻攔,隨后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在郭某不斷辱罵孫女士后,孫女士選擇報警,5分鐘后郭某倒地死亡。11月21日,孫女士收到了信陽市平橋區(qū)人民法院的傳票,死者家屬向其和物業(yè)索賠402647.54元,并要求其賠禮道歉。
對此,記者進行了實地走訪。
當事人講述:老人小區(qū)內騎車撞傷孩子,欲離開被攔發(fā)生爭執(zhí)后身亡
孫女士向記者回憶道,9月23日晚7時許,孫女士帶著孩子在小區(qū)進口處的小廣場游玩,突然看見一名老人騎著自行車撞倒了一名男童,趕忙走上前扶起男童一看,男童的脖子已經被擦破皮流血。
“讓人氣憤的一幕發(fā)生了,當時孩子被撞倒后,本以為老人會下車扶起孩子,沒想到老人想要騎車離開,自己就趕緊走上前去,拉住自行車,不讓他離開。”孫女士介紹道,在扶起男童后發(fā)現,男童是自己孩子幼兒園的同學,就一邊給男童的家長打微信電話,但一直未接通。
“你先別走,把孩子撞了,你不下來看看孩子是不是受傷嚴重?”事發(fā)時,孫女士一邊向老人說,一邊大聲喊,“趕緊叫孩子的家長來,出來看看”,在喊叫過程中,老人還執(zhí)意想要離開現場。
記者了解到,事發(fā)不久,孫女士選擇撥打110報警電話求助。“當時出于無奈,老人不僅不停車,還多次高聲對我進行辱罵,我只能選擇報警。在等待警方的過程中,老人看一時無法離開,就坐到了一旁的石礅上。沒想到剛過5分鐘,老人突然倒在地上。”孫女士說,看到老人倒地,她就第一時間撥打120,急救人員趕到現場后,經過半個小時的搶救,老人不幸身亡。
被撞男童母親:孩子至今仍有心理陰影,得知孫女士遭遇后心中內疚
被撞男童的母親李女士向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介紹,事發(fā)時,自己在家忙家務,孫女士打的微信電話并未及時看見,一些情況都是從孩子和鄰居口中得知。
“孩子今年5歲了,平時也放心讓他自己在小區(qū)內玩耍。事發(fā)時孩子自己在玩,后來孩子給我說,一位爺爺騎車很快,把他撞倒了,撞倒后爺爺要走,孩子同學的媽媽孫女士把孩子扶起后,拉著老人車頭不讓其離開。當時我也沒聽到孫女士給我打的微信電話,具體的事情也是從當時在現場的鄰居那里獲悉。”男童的母親李女士介紹道,孫女士看到孩子受傷后,想攔著老人,但老人稱有事堅持要離開,說話比較激烈,保安到現場后也勸老人不要罵人;等到自己下樓趕到事發(fā)地時,老人已經身亡。
李女士稱,從事情發(fā)生,到老人搶救無效死亡,最后在派出所詢問筆錄,自己5歲的孩子都在,孩子還這么小,遇到這種事情,比較害怕,心里一直有陰影,那段時間,孩子夜晚一直無法正常休息,害怕再想起這件事情。
談起孫女士被起訴的遭遇,李女士說,由于孫女士見義勇為幫助孩子,后面也經常通過電話交流這個事情,對孫女士進行安慰,孫女士被老人家屬索賠,孫女士及其家人也陷入了困境,自己和家人都很內疚,現在也希望這個事情能夠早日解決。
“老人意外身亡,我們也十分同情。但是老人在撞人后,本該去看看我家孩子,但是選擇離開,這點我們就很不理解。而且在事發(fā)后,民警將幾方當事人帶到派出所后,老人的女兒對孫女士進行人身攻擊,趕到派出所后,當著民警的面,不分青紅皂白就對孫女士辱罵推打,最后被民警拉開。”李女士說。
記者走訪:目擊者稱事發(fā)時老人態(tài)度差,保安曾進行阻攔
小區(qū)門口做生意的目擊者稱,事發(fā)時,自己也在現場,當時聽到外面發(fā)生爭執(zhí),趕到現場發(fā)現,孫女士用手攔著老人郭某的自行車車頭,郭某言語態(tài)度差,一直想要離開;事發(fā)不久,值班保安也趕到現場。
小區(qū)保安隊長梁某向記者介紹,當時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后,夜班兩名保安趕到了現場,對郭某多次進行過勸阻,在郭某倒地后,也和附近業(yè)主一樣,一方面撥打120,一方面找到社區(qū)醫(yī)院來到現場進行急救。
進展:老人家屬起訴孫女士,起訴書與當事人說法不一
記者獲悉,11月21日,信陽市平橋區(qū)人民法院向孫女士下發(fā)傳票以及一份民事訴狀。記者在民事訴狀中看到,與孫女士一同作為被告的有小區(qū)物業(yè)公司河南省蘭庭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信陽分公司,訴訟請求為孫女士和物業(yè)公司賠償原告402647.54元,孫女士向原告賠禮道歉并在小區(qū)張貼文字道歉信不少于30日。傳票顯示案由為“健康權糾紛”,案件將于2019年12月12日開庭。
民事訴狀顯示,郭某,殘疾人,歿年57歲。2019年9月23日晚7時40分許,郭某推自行車從小區(qū)南門準備外出散步時,正在南門口北側亂跑的孫某之女撞上了郭某的自行車,孫某見狀后即攔住郭某,抓住其自行車車把不讓郭某走,并伙同其女玩伴一起對郭某惡言惡語爭吵。爭吵20分鐘許時,導致郭某心臟驟停,倒地不起,不治身亡。
對此,孫女士告訴記者,起訴書中存在多處不實之處,被撞者為李女士的兒子,而并非自己的女兒;事發(fā)時,郭某是騎行自行車,而并非推著自行車,這些都有證據證明。
死者家屬:對方企圖混淆視聽等待法律進行判決
27日下午,記者致電死者的親屬,一名男子告訴記者,目前這個事情已經走司法程序,事情的真相最終會由法院來進行判決,任何人企圖用輿論來導向法律的判決,從而達到個人目的,肯定是不會得逞的。
“現在對方企圖用起訴書上的失誤,來混淆視聽,足以說明了他們的心虛。事情的真相起訴書上已經闡述得很清楚,目前,我們正在走司法程序,一切還要靠法院判決。”死者的親屬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