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圖源:Unsplash
近日,《溫州市規(guī)范義務教育學校引進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參與課后服務工作的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未來,溫州將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校內(nèi)課后服務“白名單”,引進優(yōu)秀的科技類、文化藝術類、體育類等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參與課后服務,進一步豐富校內(nèi)課后服務內(nèi)容。
具體來看,課后服務須發(fā)揮學校主體作用,原則上以本校教師為主承擔課后服務工作,原則上不少于70%。課后服務不能滿足學生多樣化、個性化發(fā)展興趣特長等特殊需要的,可適當引進科技類、文化藝術類、體育類等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參與課后服務,主要是開展體育、文化藝術以及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等非學科類培訓項目。
同時強調(diào),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及培訓項目不得引進校園,引進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參與學校學科類教學及服務。
科技、文廣旅、體育等屬地主管部門聯(lián)合教育行政部門進行遴選,確定“白名單”。“白名單”必須向社會公布,教育行政部門同時向義務教育學校發(fā)布“白名單”,公布內(nèi)容應當包含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名稱、服務項目清單、服務報價等信息。
在學校引入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開展課后服務的過程中,出現(xiàn)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惡意在學校招攬生源、把課后服務分包或轉包給其他機構、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擾亂學校招生和教學秩序等行為的,由主管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將相關非學科機構清理出區(qū)域“白名單”,并向社會公布。相應機構三年內(nèi)不得再申報參與學校課后服務工作。
《征求意見稿》強調(diào),引進的非學科類培訓項目收費,可納入課后服務費范圍統(tǒng)一收取,也可單獨納入代收費范圍收取,但不得重復收費。若納入課后服務費范圍,引進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項目參與人員的勞務費,在學校統(tǒng)一收取的課后服務費中按規(guī)定列支,可按購買服務協(xié)議約定整體打包支付。若納入代收費范圍,培訓項目收費標準原則上由各地通過招標等競爭性方式確定,收費標準要明顯低于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在校外提供同質培訓服務的收費標準,學校不得加價獲取利益。參與學校課后服務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或個人不得在合同規(guī)定之外收費,也不得委托家長代收費等。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