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xiàn)場
(資料圖片)
中國寧波網(wǎng)記者董小芳 通訊員姚法 文/圖
熟人向你介紹投資理財項目,風險小、回報高,你會心動嗎?就這樣,余姚的李大媽等人被相識多年的“老友”騙了500多萬!今天,余姚法院通報了該起案件。
今年53歲的楊某曾是寧波某保險公司的員工。2013年,楊某告訴鄰居李大媽,自己公司推出了一款投資理財產(chǎn)品,風險小、收益高,但只能以員工名義才能投資,并有業(yè)績考核要求,希望李大媽能幫忙沖沖業(yè)績。經(jīng)不住楊某的軟磨硬泡和金錢誘惑,李大媽拿出了2萬元投資,楊某則出具了蓋有保險公司印章的保險投保單和銀行存款憑條。
一開始,楊某都準時支付利息,而且利息比銀行高很多。面對越來越高的月息,也基于對鄰居的信任,嘗到“甜頭”的李大媽在之后幾年的時間里陸陸續(xù)續(xù)追加投資,金額高達250萬元。
直到2020年10月,遲遲沒有收到月息的李大媽到寧波某保險公司咨詢,才發(fā)現(xiàn)楊某早已從保險公司離職。而她向李大媽所承諾的“理財項目”則完全是虛構的,其提供的蓋有“某保險公司保險費收據(jù)專用章”銀行存單和保險投保單,也是偽造的。
意識到自己可能上當受騙后,李大媽立刻報了警。經(jīng)調(diào)查,被騙的不止李大媽一個人,還有多名老人也被楊某鼓動參與了這個“理財項目”。
原來,早在2013年楊某便迷上了虛擬幣投資,苦于沒有本錢投資的她,利用鄰居、親友對自己的信任,虛構理財投資項目,以幫忙沖業(yè)績?yōu)榻杩?,并許以高回報、低風險的承諾,引誘大家進行投資。
楊某與他人的聊天記錄
之后,楊某把騙得的錢款一部分用于投資虛擬幣,另一部分用來支付利息,以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小心翼翼地維持平衡。然而,楊某投資的各類虛擬幣平臺不是被封停就是無法提現(xiàn),所有資金均打了水漂。
昨日上午,余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經(jīng)查明,2013年至2020年期間,楊某在明知自己無還款能力的情況下,隱瞞自己不再是寧波某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的身份,虛構該公司的投資理財項目,并提供蓋有“某保險公司保險費收據(jù)專用章”虛假印章的銀行存單和保險投保單,以支付月息6厘至1分2厘不等利息的方式,騙取被害人李某、王某等8人共計540萬余元,所得款用于個人購買各類虛擬幣等,實際造成損失504萬余元。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詐騙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被告人楊某自愿認罪認罰,故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二十五萬元;責令被告人退賠違法所得,返還給各被害人。
“你看中別人給的收益,別人惦記的卻是你的本金。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涉老年人投資理財詐騙案件,詐騙分子利用熟人的身份,騙取老人信任,又針對老年人對理財或金融產(chǎn)品的認知不足,容易被短期的‘高收益’蒙蔽的心理,以‘高收益’‘零風險’等作為誘餌,讓老年人投資一些虛構的理財項目?!狈ü偬嵝?,面對花樣繁多的投資理財詐騙,老年朋友一定要注意選擇合法、正規(guī)的投資理財機構,妥善管理資金賬戶,避免盲目追求“高收益”“高回報”,投資理財前要謹慎了解,多和家人溝通交流,樹立正確的投資收益價值觀。同時,如發(fā)現(xiàn)被騙,應及時止損,并第一時間報警。(文中人物皆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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