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江寧湯山交警中隊接到一起“12345”熱線的投訴工單,當事人反映,駕駛轎車調頭時,嚇到一名騎車人,導致其摔倒,他認為自己并沒有與對方發(fā)生碰擦,交警卻判他承擔全部責任。
原來,當事人走錯了路,拐進溫泉路后準備調頭。這時,他突然聽到車后傳來刺耳的剎車聲,接著就是“砰”的一聲,感覺有車子倒下。當事人趕緊下車查看,發(fā)現(xiàn)跟在他車后的一輛電動自行車摔倒了,但兩車之間并沒有發(fā)生碰撞。由于騎車人受傷了,當事人便報了警。湯山中隊交警趕到后看到,當事人的車占據(jù)兩股車道,擋住電動自行車去路。騎車人表示,對方調頭占用車道,他為了避讓,緊急剎車避讓導致摔倒。交警現(xiàn)場認定當事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當事人很不理解,“他摔倒的,為什么讓我擔責?”
交警解釋,車輛在允許調頭的道路上調頭時,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當事人調頭行為阻礙了后車通行,導致事故發(fā)生,所以承擔此次事故全責。(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夏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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