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新冠肺炎流行期間北京市營利性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含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培訓機構)防控指引》近日發(fā)布。指引明確,培訓過程中,師生及在場其他人員均應正確佩戴一次性使用醫(yī)用口罩、醫(y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護等級口罩。培訓場地應具備良好通風條件,每天要做好培訓、生活及工作場所的通風換氣,嚴禁安排學員在密閉環(huán)境中學習和活動。
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控制培訓人數和時間,錯時錯峰合理安排培訓場次和每班人數,確保培訓現場學員之間保持安全距離,防止出現培訓場所學員和家長大量聚集等情況。停止舉辦家長會和家長開放日等活動,不為參加培訓的學員及相關人員提供住宿服務。
培訓機構要建立員工和外聘培訓老師出京和返京報備制度,掌握記錄員工和外聘培訓老師出京和返京時間、出京去過的城市等信息。建立全體員工定期核酸檢測機制,對員工和外聘培訓老師等頻繁接觸服務對象或相關物品的重點崗位人員每周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其他員工每月進行一次核酸檢測。符合新冠疫苗接種條件的員工做到“應接盡接”,全員全程接種疫苗和接種加強針。
培訓機構教學區(qū)全面實施“封閉式”管理,嚴控人員進出,除員工、外聘培訓老師、學員外,禁止其他人員進入培訓場所。嚴禁組織和接待體溫異常,健康碼異常,14日內有1例及以上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外省市所在縣(市、區(qū)、旗)或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的縣、市、區(qū)旅居史,14日內有陸路邊境口岸所在縣旅居史的人員以及入境未滿21日且未完成7日健康監(jiān)測的人員(自澳門入境人員除外)參加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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