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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我在學校的讀書分享活動中得了第一名!”近日,浩天激動地給北京市豐臺區(qū)第一檢察部檢察官助理余麗發(fā)來了信息。他分享的《誰說青春一定迷?!?,正是前段時間檢察官為他寄去的多本書籍中的一本。兩年前,浩天因持刀傷人與豐臺檢察院的檢察官結識,經過耐心幫教,昔日的問題少年,終于“重生”一般有了新生活。
2020年7月,余麗和檢察官李章穎初遇浩天,當時,浩天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移送豐臺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當看到卷宗里“17歲的浩天持刀將被害人王某手臂砍傷致輕傷二級”的事實時,余麗腦海里不禁浮現出一個不良少年掄刀砍人的畫面。第二天,李章穎和余麗就提訊了浩天。與主觀印象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余麗發(fā)現浩天眼神清澈、性格溫和,很難將他和掄刀砍人的“暴徒”直接關聯。
“你為什么砍王某?”“我也不知道,那會懵了,我和他都在烤鴨店后廚幫工,那日因玩笑話我倆發(fā)生爭執(zhí)推搡,他朝我吐口水,我一著急就拿到手邊菜刀揮了兩下砍到他手臂,砍完后我就把刀扔了,我也不知道當時怎么了……我不是故意的,我還想上學,我不想讓家里看不起……”浩天語無倫次地重復著。
浩天的話讓李章穎和余麗松了一口氣,因為她們知道浩天已經開始認識到錯誤了。“辦案中我們發(fā)現,未成年人出現問題,往往和原生家庭有關系。”為探尋導致浩天這種行為的深層次原因,李章穎和余麗走訪了浩天的父母、哥哥及親友。他們發(fā)現,浩天家境不錯,但父母因忙于生意,疏于關注浩天。浩天的哥哥學習成績優(yōu)異,不僅考上了重點大學,還在北京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浩天認為,父母眼里只有哥哥。盡管浩天渴望得到家人認可,但他性格較為孤僻,很少和家人溝通。為了自己養(yǎng)活自己、讓父母看得起他,浩天輟學來到北京打工。
綜合考慮犯罪性質、情節(jié),為更好地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矯正浩天原有認知偏差,檢察機關決定給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對浩天附條件不起訴,附考察期限6個月。“附條件不起訴是給涉罪未成年人設立一定考察期,監(jiān)督其接受矯治和教育,考察期滿后符合條件的不再起訴到法院,幫助迷途少年矯正人生航向。”李章穎介紹。
考察期間,浩天積極完成考察幫教安排、參加公益活動。李章穎和余麗為浩天父母提供親職教育指導,指出他們日常教養(yǎng)中的失責和不當,安排其與浩天一起參加親子夏令營活動,幫助修復親子關系。為化解浩天心結,李章穎和余麗還安排浩天哥哥與浩天以通信方式交流,重新建立兄弟感情。漸漸地,浩天的生活有了很大改變,他會在朋友圈開心地曬出全家合影和一家人郊游的照片。因為余麗和浩天哥哥年紀相仿,在辦案中逐步獲得浩天信任,浩天主動要求添加她的微信,并常向她分享日常生活,還向她咨詢復學求職建議。
2020年9月19日,浩天在老師和哥哥的輔導幫助下成功考上職高!“檢察官,我已經入學了,這邊學校環(huán)境很好,大家對我也很不錯。”步入校園后,他馬上和余麗分享了這一好消息。2021年7月,浩天又成功考入省內排名前三的大專院校。浩天的哥哥告訴檢察官,近兩年浩天變化很大,積極樂觀、目標明確,現在還將學習目標鎖定在兩年后的專升本考試。
李章穎和余麗為浩天能夠開始新生活開心不已,“希望每個走錯路的孩子都能找到正確的路,在未來的人生遇見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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