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道路融雪技術規(guī)范》近日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網站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融雪劑施撒至少距離路側綠化帶1米以上,含有融雪劑的冰雪不得堆放在樹坑和綠地內。此外,如趕上早晚高峰,使用融雪劑的時間可適當調整至高峰時段前,確保車流高峰時地面不結冰。
(資料圖片)
融雪劑至少距離路側綠化帶1米外
今后,不同級別的道路,使用起融雪劑來也將有所差異。征求意見稿提出,城市道路根據市級政府部門的核定,劃分為重點道路、一級道路、二級道路和三級道路。城市道路融雪劑僅允許在重點道路、一級道路和二級道路使用。中雪和大雪時,先進行機械掃雪和人工掃雪,再科學使用融雪劑。
今年6月,北京曾出現路邊梧桐樹莫名枯死現象,專家提出,梧桐樹干枯與融雪劑的使用有很大關系,含有融雪劑的積雪被堆到樹根周圍,融雪劑所含的氯化鈉等鹽分被樹木吸收,導致一些樹木死亡。記者發(fā)現,此次征求意見的新版標準中多次提出“含有融雪劑的冰雪不得堆放在樹坑和綠地內”。
征求意見稿提出,如果施撒的是固體融雪劑,施撒位置應在中間車道,施撒寬度應小于車行道總寬度,應特別注意精確控制施撒量。如果施灑的是液體融雪劑,應使用前鴨嘴或后噴桿,不應使用灑水車側噴功能,避免融雪劑進入綠化帶。無論融雪劑的材質如何,施撒或施灑的最遠位置都應至少距離路側綠化帶1米以上。
不同道路因地制宜使用融雪劑
一些城市重要點位,在降雪前即可“未雪綢繆”,酌情提前使用融雪劑。征求意見稿提出,在城市重要交通樞紐點,包括立交橋及坡道等區(qū)域,應根據雪情預報,采取預防在前的措施。在降雪前或初始時,可視情施撒(灑)適量融雪劑。在中到大雪時,可適當增加施撒(灑)量,保障路面不結冰。
降雪開始后,不同等級的道路,將根據雪情和氣溫的變化,因地制宜使用融雪劑。如果只是小雪,重點道路和一級道路可在雪前于全路面預撒較高濃度融雪劑,降雪開始后開展?jié)L刷巡回掃雪,并視路面情況補灑融雪劑溶液。如遇中到大雪,重點道路和一級道路要在雪前全路面預灑較高濃度融雪劑,降雪開始后開展編組巡回作業(yè),并視路面情況補灑融雪劑溶液。遇凍雨或降雪環(huán)境溫度快速降至-10℃以下、地面結冰的狀況,要及時加大融雪劑濃度及施撒(灑)量。
記者注意到,為了減少融雪劑的使用,征求意見稿提出,清掃保潔三級道路應動員社會力量進行人工除雪,專業(yè)作業(yè)單位適當給予協助,有條件區(qū)域可使用小型除雪機械。
雪后恢復有時限,征求意見稿提出,降雪停止后,作業(yè)單位應組織人員及時清除道路積雪殘冰。其中,重點道路小雪、中雪后恢復時限為12小時,大雪后恢復時限為24小時。即使是不允許使用融雪劑的三級道路,小雪、中雪后恢復時限也不得超過36小時,大雪后恢復時限為72小時。
針對早晚高峰提前開展融雪
為充分做好雪前準備,征求意見稿對作業(yè)人員和物資設備的就位時間提出了具體要求。
在作業(yè)人員和物資設備準備方面,作業(yè)單位應在每年11月1日前建立融雪作業(yè)隊伍、備齊相應人員;同時儲備充足的物資、車輛及設備。作業(yè)車輛應完成集中保養(yǎng)檢查,融雪設備應完成日常維護。降雪期間應確保重點道路、一級道路一條車道和交通樞紐、醫(yī)院周邊具備通行條件。
征求意見稿還特別增加了一些精細化舉措。當降雪趕上“早晚高峰”這類特殊時段,使用融雪劑的時間將適時提前,確保車流高峰時地面不產生結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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