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橋下空間,正在煥發(fā)生機,成為城市的“金邊銀角”。2021年至今,北京已完成二環(huán)、三環(huán)、四環(huán)、五環(huán)、六環(huán)及公路國道共565處橋下空間專項治理。昨天(16日),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在解讀《北京市城市道路橋下空間管理辦法》時強調,城市道路橋下空間優(yōu)先滿足交通通行路線組織優(yōu)化、公交場站(駐車、調度)、市政應急保障(備勤)站點、公共停車場等城市交通運行基本需求,兼顧公眾體育休閑、便民服務、市容景觀等城市服務功能和需求。
兩年完成565處治理
【資料圖】
橋下空間,指道路附屬橋梁下方垂直投影范圍內的可使用空間,不包括山谷、河道、公園、鐵路、軌道、道路等特殊地形或功能區(qū)域。過去,城市道路橋下空間主要用于公交、環(huán)衛(wèi)、停車、養(yǎng)護保障等公益性設施,更多考慮的是使用要求,存在與周邊環(huán)境不協調、不融合、不美觀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由增量擴張逐漸轉向存量更新,橋下空間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關注。”市交通委城市道路管理處副處長許國華介紹,自2021年起,北京將橋下空間整治提升納入了交通綜合治理和“疏整促”專項行動范疇,一方面,全面開展橋下空間違規(guī)侵占、無序使用行為的治理,保持安全、整潔、有序;另一方面,推動通過橋下空間安全合法利用,提升品質和功能。
許國華舉例介紹,橋下空間整治的做法,主要包括:清理違規(guī)侵占,地面硬化,護欄更換粉刷,清理雜物及廢舊設施,配齊消防設施,以及安裝監(jiān)控設施、標識牌等。
2021年、2022年,北京完成二環(huán)、三環(huán)、四環(huán)、五環(huán)、六環(huán)及公路國道橋下空間專項治理工作,讓565處橋下空間實現安全、整潔、有序。其中,海淀區(qū)金溝河橋下停車場,清理了長年停放的“僵尸車”,并將封閉式圍擋更換為通透護欄;西城區(qū)北太平橋下重新粉刷橋臺、清除地面淤泥,解決了環(huán)境臟亂問題;五環(huán)路閔西橋橋下空間存在洗車、物流分揀情況,已清理完成。
橋下空間照明應無死角
今年,本市出臺《北京市城市道路橋下空間管理辦法》,明確城市道路橋下空間屬于城市公共空間,其管理使用應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應在保障橋梁設施安全的基礎上,優(yōu)先滿足交通通行路線組織優(yōu)化、公交場站(駐車、調度)、市政應急保障(備勤)站點、公共停車場等城市交通運行基本需求,兼顧公眾體育休閑、便民服務、市容景觀等城市服務功能和需求。
具體來講,保障動態(tài)交通運行方面,橋下空間可優(yōu)化交通路線組織,如增設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步道,完善慢行系統(tǒng)等需求;保障公共交通運行方面,可設置公交場站,配合公交線網優(yōu)化調整,滿足駐車、調度等日常運營需求;保障靜態(tài)交通功能方面,可設置公共停車場(機動車、非機動車、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等),向社會提供停車資源;品質提升方面,可設置公眾體育休閑場所,拓展便民服務,綠化、美化、亮化城市環(huán)境。
橋下空間還要亮起來?!掇k法》明確指出,橋下區(qū)域照明不低于橋外區(qū)域道路的照明水平;照明覆蓋無死角;配電箱規(guī)范設置,保持完好、潔凈;照明設施要保持完好,出現破損老化的要及時更換。
明年整治擴大到公路橋下
《辦法》還明確了城市道路橋下空間禁止行為,包括:使用明火餐飲;從事各種商貿經營活動;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危險物品;擅自開挖橋下空間地面、拆改各類管線、設置地下設施以及其他任何有損橋梁設施的行為;侵占、損壞城市橋梁設施及附屬設施,妨礙橋梁設施的正常檢查和養(yǎng)護維修的行為;違反治安、消防、規(guī)劃、土地、交通、綠化、市政市容等法規(guī)的其他行為。
據透露,2023年,本市將繼續(xù)擴大橋下空間整治范圍,在完成環(huán)路橋下空間整治的基礎上,開展180余處城市道路放射線及公路橋下空間整治。屆時,北京橋下空間整治工作將全面完成。同時,對已完成治理的橋下空間環(huán)境秩序開展“回頭看”抽查,鞏固治理成果,防止環(huán)境問題新增、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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