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 @云無心45
(相關資料圖)
前幾天有條新聞,媒體的警告是“過期了千萬不能吃”。
那其實是望文生義的想當然。關于過期藥品,哈佛醫(yī)學院的網(wǎng)站上有篇文章說過,內容挺有意思。
藥品上的“保質期”是指“經(jīng)過測試,有效性和安全性都能保障的時間”。超過那個時間,并不是說安全性和有效性就存在問題,而是“沒有去測試過”。
軍隊里需要儲備大量藥品,大多數(shù)也不會用到。美國FDA有個項目是分析它們的穩(wěn)定性,延長其使用期限。在122種、超過3000個批次的藥品中,有88%的藥品可以把使用期限延長,平均延長的時間多達66個月。
總體上說,大多數(shù)藥品實際上“安全有效”的時間比標注的保質期遠遠要長。一般來說,片劑的穩(wěn)定性很好,保存完全時過期幾年還能用,而硝化甘油、胰島素、液態(tài)抗生素等穩(wěn)定性就比較差,過期之后藥效容易下降。
文中還有個觀點:保質期是一個保證“你買到的對得起你出的錢”的很保守的時間。實際上對于制藥廠來說,做更長時間的保質期測試會延緩他們開發(fā)新藥和提高配方的能力,(所以他們并沒有興趣去追求更長的保質期)。
關于“過期的藥品能不能吃”的問題,著名藥物網(wǎng)站drugs.com是這么建議的:
1、沒有過期的藥總是最好的,是最安全的選擇。對于慢性病和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最好是在過期之前購買新的。
2、如果需要服藥但又只有過期的藥物,那么也是應該吃的。
3、如果是治療小病小痛,比如頭痛、發(fā)燒之類,過期的藥物也是可以吃的。雖然它的藥效可能有一定下降,但還是可以安全服用的。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對于已經(jīng)開封的藥物,其藥效就可能受到光照、受潮等因素的影響而下降得更快。如果保存不好,那么在“保質期”內也并不能“保質”。
關鍵詞: 連花清瘟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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