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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浙江寧波。有媒體報道,一名60歲老人在中通快遞分揀中心工作,因心臟驟停猝死在崗位,中通稱愿意賠付意外保險金額。
21日,寧波人社局表示,60周歲本身不屬于勞動者范疇,如果沒繳納工傷保險,就不能認定為工傷。60歲以上人群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已經(jīng)退休不屬于勞動者,參加商業(yè)保險的按商業(yè)保險賠償;另一種是沒有養(yǎng)老金,單獨繳納工傷保險的人群需要認定是否為工傷,如果是將按照正常流程賠償。
就在同一天,工人日報發(fā)布了一篇文章《 促進低齡老年就業(yè),實現(xiàn)“銀發(fā)紅利”》。
文章提到,全社會已充分意識到老年群體中蘊含著豐富潛能和廣闊市場。我國現(xiàn)階段依然執(zhí)行男干部及職工60歲、女干部55歲、女職工50歲的退休年齡,且退休人員中腦力勞動者所占比重提升,這都為低齡老年人重回勞動力市場預留了年齡空間、健康空間和職業(yè)選擇空間。
兩相對比,一方面是60周歲不屬于勞動者范疇,一方面又要促進【低齡老年】就業(yè),看來是任重而道遠。大家怎么看呢?歡迎在評論區(qū)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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