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穿婚紗看演唱會本來不是新近才有的行為,但是扯上被分手和被噴,相關(guān)話題竟然瞬間沖上熱搜。按理說,法無禁止即可為,但是從輿論風向來看,部分男生覺得女生這么做違背婚紗的神圣性,所以自己女友這么做分手、別的女生這么做狂噴。至于女生來講,認為這是基于穿衣自由的獨特需求,只要自己覺得喜歡,沒人可以管自己。
(資料圖)
怎么說呢?單獨論各自的立場和觀點,都好像“很有道理”。但是我們說回具體的女生穿婚紗看演唱會的行為,它終歸是個小眾選擇。甚至真正的分手和狂噴也是小眾群體在借題發(fā)揮,而發(fā)揮背后誰都知道是在“打拳”。
一定程度上,之所以會發(fā)生這樣的分歧,并不在于表面的強調(diào)約束還是提倡多元,而是雙方在討論時,根本不是在同一條件下進行的。比如:男生說婚紗是神圣的,是基于情感依托在論事,但是女生卻拿穿衣自由回擊。同樣的,女生說愛我就尊重我的穿衣自由,是基于情感依托在論事,但是男生卻拿愛我就不要跟我要彩禮回擊。
不夸張地講,雙方在討論關(guān)于性別互動的任何事,都能進入“你說東我指西”的對峙迷局,并且乍看起來都是“各說各有理”??墒聦嵣希斐蛇@樣的尷尬,主要在于討論問題時太過單一指向,也就是非黑即白。
就拿女生穿婚紗看演唱會的行為來講,理解成女生喜歡男偶像這是比較普遍的解釋,但是極端的解釋是女生希望嫁給男偶像。為何說這是極端的解釋呢?是因為從現(xiàn)實的角度講,希望嫁給男偶像是不可能的。
一方面女生再怎么喜歡男偶像,也只是演唱會之戀,也就是作品之戀;另一方面,就算女生穿婚紗看演唱會的行為是小眾的,現(xiàn)場那么多女生穿婚紗,肯定不是從現(xiàn)實角度希望嫁給男偶像,而是基于作品之戀進行的一種儀式感的喜歡表達。
對于這種行為,其實不是能不能或好不好的問題,而是合適與否的問題。對于單身的女生來講,因為沒有男朋友,這方面只要自己能頂住小眾行為所帶來的社會凝視,那么完全是沒問題的。之所以這樣講,倒不是認為在戀情內(nèi)的女生就絕對不可以穿婚紗看演唱會,而是在具體做的時候,可以問一問男友的感受。
當然這里的問一問也并不是男友說不行就不穿,而是建立在感受層面進行具體討論。也就是說,雙方能否談攏,并不是建立在穿衣自由這種看起來絕對正確層面。而是要建立在情感的相對層面。
因為真正在乎彼此的人,不會把看演唱會穿婚紗的行為上升到關(guān)系的問題,只會基于關(guān)系去更一般地看待看演唱會穿婚紗的行為。也就是說,看慣看不慣各自完全可以保留意見,沒必要上升到動搖關(guān)系根基層面。
而對于非戀人關(guān)系的立場就是,只要對方?jīng)]有直接影響到自己,愛干啥、愛說啥都是別人的事兒,不尊重、不理解可以,但是別拉踩。因為動輒借題“打拳”實在太惡臭,不僅會讓對方感到厭惡,也會在厭惡的循環(huán)下自食其果。
說到底,分手(被分手)也罷,狂噴(被噴),一切都是為了“打拳”而“打拳”,而對于“打拳”背后的道理,好像越來越?jīng)]有人愿意去直面了。這使得“萬事皆可拳”越來越成為一種輿論趨勢,也就是只要有牽涉性別關(guān)系的事情出現(xiàn),“打拳”陣勢便瞬間拉開。
然而追根究底,回到具體的分手(被分手)和狂噴(被噴),那個因為女友穿婚紗看演唱會的男生提分手真的影響到別人了嗎?那些穿婚紗看演唱會的女生真的影響到別人了嗎?可能只是一定程度上因為小眾(認知和行為層面)而受到社會凝視,但是真還談不上具體影響,更談不上惡劣影響。而唯一讓人感到壓力的是,雙方因為彼此的不認同,動輒就開始無休止的隔空“打拳”,并且還是漫無目的、肆意發(fā)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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