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睿智的靈魂
(資料圖片)
作者:毒哥&玉成
來源:毒雞湯(ID:Du-JiTang)
01
今天聊一聊一個由獵奇新聞引發(fā)的腦洞。
最近有媒體報道,韓國一名男團愛豆因涉嫌強制猥褻及性騷擾隊友,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執(zhí)行,另外還要接受8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項目。
這條消息一出,飯圈人士全在猜測當事人究竟是誰,但我們這種普通吃瓜群眾,則對案情更加感興趣一點,畢竟里面涉及的男男猥褻,算是不太多見的。
通過這個案例我們可以得知,在韓國猥褻男性也會判刑,那么在其他國家呢?
判罰的尺度如何,能不能起到防止犯罪的作用?
今天我們也來盤一盤。
02
現(xiàn)代人尤其是年輕人,對于不同性取向的認知已經是比較深刻的了。
但是社會觀念的轉變向來不是一蹴而就的,尤其在法律層面,想要修改或者完善一條法律,通常耗時非常久,這就導致了法律相對于社會觀念來說,有一定的滯后性。
以我國為例,翻查過往法律, 會發(fā)現(xiàn)在2015年之前,所有和性犯罪有關的條文,針對的都是男性對女性的犯罪,也就是說男性是不會被認定為受害人的。
轉變發(fā)生在2014年底,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擴大了對于猥褻罪適用范圍,將猥褻罪的對象從“婦女”改為“他人”,第一次從法律層面上認定男性也會成為性犯罪受害群體。
這條修正草案在2015年正式通過,這些年來也有一些判罰的案例,這里也選幾個個人認為比較經典的,和大家一起分析一下。
第一個發(fā)生在去年,當時引起不小轟動,還上了熱搜。
一名保姆(性別男)多次猥褻男嬰,某次被男嬰父母撞破并報警,最終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保姆有期徒刑五年。
第二個案件同樣是在去年,雖然官方沒有交代受害者的年齡,但根據(jù)“離家出走”、“游樂場”等關鍵詞,可以推斷受害者年齡不大,應該是青少年。
受害人在游樂場玩耍過夜后又累又餓,于是尋找地方休息,不想遇到了一名男子,以報警為名威脅受害者,并對他做出了強制猥褻的行為。
最終當?shù)胤ㄔ阂詮娭柒C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第三個案件發(fā)生在2018年,也是北京判處的第一例男男強奸案。
一名身患艾滋病的男子趁朋友酒醉熟睡后,對其實施了性侵,最終被法院以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
三個案例進行對比,大家有沒有發(fā)現(xiàn)什么bug?
就我個人感覺而言,雖然男性受害者的權益是得到保障了,但是判罰的標準有點迷,與其說按情節(jié)嚴重程度來定罪,不如說是按年齡大小來定罪。
受害者年紀最小的是男嬰,男保姆就被判了五年,其次是第二個案例里的青少年,加害者被判了兩年多,到這里還算比較合理。
但到了第三個案例,已經不是一般的猥褻,而是實錘強奸了,而且加害人還有艾滋病,造成的后果更加惡劣,然而最終只是判一緩一,輕得讓人有點錯愕。
除了一些主觀因素造成的判罰標準不一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雖然猥褻罪的定罪標準是改了,但強奸罪的相關條文還沒有改。
直到如今,法律層面上強奸罪的受害群體,依然只有女性,也就是說如果男性被強奸,法院也只能以猥褻罪來論處,最多疊加一些傷害他人身體之類的罪名。
判罰和犯罪情節(jié)本身不對等,再加上男性通常會礙于尊嚴問題,不愿意透露被侵害的情況,這就導致這類案件鬧上法庭的情況很少見,通常只用來保護未成年人。
只能說,我國在保護男性性權益方面,雖然和以往相比有進步,但整體來說依然不夠,希望在未來能夠有所改進吧。
03
說完了我國的情況,相信很多小伙伴也好奇,其他國家在這個非主流罪名上的處理又是怎么樣的?
各個國家的風土人情、道德觀念都不相同,因此在法律上也不能一概而論。只能說整體而言,觀念越開放的國家,對男男性侵的判罰就越嚴格。
在英美國家,性侵男性通常會被定為強奸罪或者其他性質相似的罪名。
如英國《1956年性犯罪法》規(guī)定,“所謂強奸就是男子強奸婦女或者其他男子?!币簿褪钦f,男性和女性受到同等程度的保護,而實施侵害者最多可被判處無期徒刑。
德國則在1998年的新版的刑法典中,將強奸罪中關于“強迫婦女”的表述,改成了“強迫他人”,犯罪主體和受害者都不限于單一性別。
不過我們向來認為民風開放以及注重政治正確的美國,在2012年才將男性納入強奸受害者的范疇(畢竟羯胡人的祖?zhèn)魑幕?/p>
而鄰居日本的過去和我們的現(xiàn)在有點像,在2017年之前,只有女性被侵害的情況才能被定為強奸罪,男性被侵害,只能定為強制猥褻罪。
直到2017年,情況才有所改善,強奸罪被強制性交等罪所取代,不問受害者的性別,而這是日本男性奔走呼吁了數(shù)十年才等來的結果。
至于文章開頭提到的韓國,不知是不是韓國犯罪電影給我?guī)淼男睦碜饔?,總覺得韓國在這方面的案件并不少。
事實上相對亞洲鄰居來說,韓國在這方面的規(guī)定是比較進步的,早在2012年,就將男性列入性犯罪受害者的范圍。
針對未成年的性犯罪行為,處罰更加嚴格,最高可判死刑。
可以看出,雖然世界各國在這方面立法的時間有早有晚,但大方向上肯定是有進步的,尤其是近十幾年,將男性列入性侵受害群體的國家越來越多(因為這個世界越來越變態(tài)了)。
這在某種程度上也引發(fā)了我們的思考,說不定在不久的將來,我國也會在法律上對男性的性權利做出更多的保護。
這對傳統(tǒng)觀念來說固然是一種沖擊,說不定還會引起一些反對的聲音,但站在法律以及人性的角度上,絕對是一種進步。
我們經常說要男女平等,但平等也是雙向的,不僅僅是女性要獲得和男性一樣的權利,男性同樣也要獲得和女性一樣的權利。
說到最后,就是擺脫粗暴的“男”和“女”的刻板印象,將所有人回歸到“人”的本質,每個人都有陰暗的一面,會傷害他人,也有脆弱的一面,會被他人傷害。
所以希望日后人們再聊到類似的話題時,不要總是拿性別刻板印象來說事了,也希望每個善良、守法的人,都能平安順遂,遠離無妄之災。
作者:毒哥&玉成
來源:毒雞湯(ID:Du-JiTang)
別怪我毒舌,生活比我的話更刻薄。負能量也是雞湯,只不過它更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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