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由張韶涵、許紹洋主演的《海豚灣戀人》一經(jīng)播出火爆全網(wǎng),劇中飾演“達達”的童星王欣逸也被大眾熟知,然而沒想到因為家庭原因,他從小叛逆,從而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據(jù)臺媒29日報道,王欣逸因殺人罪被判刑17年,他目前正在外潛逃遭到全面通緝,高檢署官網(wǎng)公布了他的統(tǒng)計照片和通緝資料,引發(fā)全網(wǎng)關注。
據(jù)悉,這起殺人事件還要追溯到2016年7月21日,當時年僅20歲的王欣逸幫助朋友處理糾紛,和哥哥王鳴逸等五人拿鋁棒、西瓜刀等教訓對方,其中一名瘦弱的14歲曲姓少年因肢體障礙沒有跑掉,蹲在地上慘遭王欣逸等人用刀、鋁棒輪番毆打,傷口深達內(nèi)臟,監(jiān)控畫面中顯示,傷者倒地不起被打成顱內(nèi)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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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停手后,王欣逸還不斷朝對方頭部狂打,造成對方背部有2處10公分以上深處撕裂傷,大量氣血胸、顱內(nèi)骨折、腹腔內(nèi)大量出血等傷害。
曲姓少年連夜被送往醫(yī)院搶救,因傷勢太過嚴重到醫(yī)院時已經(jīng)停止呼吸心跳,后經(jīng)過救治恢復了生命現(xiàn)象,但仍處于重度昏迷狀態(tài),最終因中樞神經(jīng)性休克與呼吸性休克,于隔年1月14日死亡。
最終,王欣逸因殺害少年罪判17年有期徒刑,除了刑事責任外,受害者家屬也提起了賠償訴訟,一審判決要求王欣逸等人賠償237萬,二審判決則降至126萬,但沒想到的是,二審判決結(jié)束后,王欣逸竟然選擇潛逃,再次引發(fā)全網(wǎng)關注。
值得一提的是,當年王欣逸伙打完人后還和其他人在賓館開派對慶祝,被警方全數(shù)逮捕,而他的哥哥王鳴逸在一審判決前就遭到通緝,原因是涉嫌詐騙,這對兄弟倆還真是壞事做盡了。
據(jù)悉,王欣逸當年拍攝完《海豚灣戀人》后又接拍了《斗牛,要不要》《敲敲愛上你》等熱播劇,一時之間成為了最受歡迎的童星,廣告商也紛紛找上他。
后來他還被邀請上了《康熙來了》,這才讓人了解到他的原生家庭,他的父母從小對他不管不問,是奶奶養(yǎng)育著他,上學期間他多次被同學欺負,因為會唱歌被同學丟進垃圾箱,還拿鉛筆打他的頭,他沒有朋友,從那時起他的性格就變得很孤僻。
然而等他拍戲成名后,他的父母又回到他身邊,企圖從他身上得到更多好處,把他當成搖錢樹,而他的奶奶不幸去世,讓他失去了唯一的依靠,從此之后他變得越來越叛逆,后加入到黑社會幫派,打架、斗毆等。
在他12歲的時候就開始談戀愛,對方還是比他大2歲的女粉絲,還曝光了接吻的照片,甚至被曝光了脫衣視頻,當時這件事也鬧上了法庭,但沒有被受理。
這場風波過后,王欣逸的口碑受到嚴重影響,找他拍戲的人也越來越少,到了初中的時候,王欣逸就慢慢退出了娛樂圈,后來他的人生道路越走越偏,16歲時還因涉黑被逮捕。
只能說,一步錯步步錯,如果父母從小對他好好管教,如果有一個美好的童年,他或許不會走上歧途,從童星到法制咖,也確實令人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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